查看完整版本: (交易论坛规定)二手交易有风险 入市须谨慎 。。。

george.c 2007-7-2 12:41

(交易论坛规定)二手交易有风险 入市须谨慎 。。。

[color=red][/color]为了给大家营造二手交易宽松、规范、公平的环境,所有主题发表请注意以下几点:

01。为方便买方得到准确资料,第一时间售出物品,卖方应该尽可能将有关出售物品的资料(必须包含有实物照片)及个人的联络方法详细列出,以供买方参考。

02。请勿为图省事发在其他网站交易的链接,请各位配合。

03。鉴于公平交易,买卖自愿原则,所有参与跟贴者不应对交易物品采取恶意贬低或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及任何形式价格高低之评论,同时不应在他人的销售主题里跟贴发布自己的销售信息,做到相互尊重避免无谓纠纷。

04。如果您物品已出售、最好在主题标题内加上已售、方便让其它会员观看搜索。

05。同类物品不得分列开贴。

06。禁止恶意顶贴。

07。非认证或许可商户不得发布销售广告贴,否则删无赦!

08。盗版唱片交易禁止,否则删无赦!

09。禁止扮托唱双簧,否则删无赦!

10。主题必须清晰明了,范例请参考以下:

     A 货品:具体牌子(有英文须标注英文)及型号。

     B 外观成色:1-9成不等。

     C 货品状态:有无各类附配件,说明书,包装箱及维修纪录等等。

     D 其他:任何关于货品之个人真实评价等等。

     E 价格:明码标价。

     F 货物图片:货主之真实照片。

自2007-07-02起发贴的开始执行。不按规定执行的帖子有可能被删除,严重违规的将有可能被封IP。

本规定版主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增加/减少及修改 。

[[i] 本帖最后由 george.c 于 2008-4-7 11:05 编辑 [/i]]

chrisalex 2007-7-2 13:00

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忽然散步 2007-7-2 13:21

经验之谈,顶

高高兴兴买卖,平平安安交易~~~

sniper 2007-7-2 13:38

恭喜M兄,散步兄荣升版主
耳机俱乐部又壮大许多:lol

bluesjazz 2007-7-2 21:24

新主上任三把火,这规矩定得好!

richgu2 2007-7-3 17:23

好规定!

yuhan 2007-7-6 21:51

支持,应该严格执行

雅平 2007-7-8 08:48

好规定,这样对卖买双方公平。

zhaochch 2007-7-10 18:13

:) 乔治C大哥这个规矩定得好!

转业老兵 2007-10-9 12:20

支持

ambrosia 2008-1-4 13:53

有了规矩就好:)

heeler 2008-1-16 23:59

言之有理!!
:lol :lol

hanxue3 2008-6-30 11:46

我发的帖子怎么了,为什么删除我的帖子?

我发的帖子怎么了,为什么删除我的帖子?

CD72 2008-7-31 12:53

我的贴子不见了,是不是被删了。能不能先给个理由再删。哪里有问题,我可以改呀。
这有点粗暴吧。
我再发一次,请指出问题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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