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92 发表于 2013-2-6 00:03:25

小白 发表于 2013-2-6 00:03:45

原帖由 woow 于 2013-2-5 23:58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小白版主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论坛规则是干嘛用的?

如果我没理解错,当一个网友注册论坛,是接受了论坛规则的约束,同时在不违反规则的条件下,论坛必须允许注册会员行驶注册会员的权利。这是双向的。 ...



我说了只是联想到一个理念问题罢了。要是我支持封某人的话,早就做了。

总的来说我个人不支持随便封人。就算是骂人了,只要在提醒后愿意自己编辑掉,我觉得也不必禁言。

[ 本帖最后由 小白 于 2013-2-6 00:07 编辑 ]

花艳唇 发表于 2013-2-6 00:08:11

原帖由 8192 于 2013-2-6 00:03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自己有一些粗陋的逻辑,不知可否作为白版参考。
1、论坛是否等价于现实的社区?id 在论坛的活动,是否等价于个人在社会中的活动?自然不会,除非触犯现实法律,id 在论坛所受的约束和限制要比自然人在社会上少得多。 ...

按照鼠版的说法,XXXX千年难得一遇,目前的版规适用于所有人不需要修改,千年难得一遇的除外。

davidxtb 发表于 2013-2-6 00:09:37

原帖由 小白 于 2013-2-6 00:03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了只是联想到一个理念问题罢了。要是我支持封某人的话,早就做了。

总的来说我个人不支持随便封人。
小白是上外的吧,上这个学校应该是权利保护、自由之类的理念颇为盛行的吧,班里有同学老婆是那边学日语的,有交流过。
发言权的问题,恐怕和大家厌恶AF2000是同一类事情吧

[ 本帖最后由 davidxtb 于 2013-2-6 00:12 编辑 ]

davidxtb 发表于 2013-2-6 00:10:39

千年不遇不应该成为一种理由

原帖由 花艳唇 于 2013-2-6 00:08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按照鼠版的说法,XXXX千年难得一遇,目前的版规适用于所有人不需要修改,千年难得一遇的除外。
如果封杀一个人需要千年不遇作为理由,那么杀一个人用千年不遇是否可以呢?
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是不可以用千年不遇这个理由去做的?

lanalan888 发表于 2013-2-6 00:21:12

一个酒吧,能在门口弄个牌子么:某人不得入内!
如果有人认为俱乐部是私人地方,主人说了算,与酒吧不同,可看看网页右下角:京ICP备09075138号

lanalan888 发表于 2013-2-6 00:24:48

京ICP备09075138号,拿到这个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求主人都遵守什么!

小白 发表于 2013-2-6 00:31:28

我想讨论这个理念对未来论坛碰到的某些情况也是有意义的。举个例子,假设出现一个id,整天鼓吹一些明显对论坛网友来说荒谬的理论或观点,比如魔声耳机无敌、比如音乐手机音质无敌、集成声卡音质无敌、鸡线无敌,等等,在每个帖子里都鼓吹,破坏正常讨论,或者使劲开贴鼓吹自己的明显错误观点,尽管内容不算灌水,也不骂人,不违反版规,但引起网友普遍反感,拉低论坛讨论问题的水准(访客一看,这什么论坛呀),那么应如何处理?这种情况,能否有个预案?

davidxtb 发表于 2013-2-6 00:34:23

早就有人提议,另设一个区,就可以解决问题
为什么一个这么小的事情,需要动用封杀ID这种严酷的惩罚?
难道只有封杀才是程度相当的惩罚吗?
如果是之前老版的分区,直接移动到那个区就行了,现在既然不愿意另设分区,那么一样不该动用封杀这种超越规则的惩罚

8192 发表于 2013-2-6 00:40:43

lanalan888 发表于 2013-2-6 00:42:48

原帖由 小白 于 2013-2-6 00:31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想讨论这个理念对未来论坛碰到的某些情况也是有意义的。举个例子,假设出现一个id,整天鼓吹一些明显对论坛网友来说荒谬的理论或观点,比如魔声耳机无敌、比如音乐手机音质无敌、集成声卡音质无敌、鸡线无敌,等等 ...
如何处理,是管理工作的日常范畴,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怎么处理都不是问题,把日常管理问题推出来让民众投票,个人认为不妥当。

lanalan888 发表于 2013-2-6 00:53:15

白版:我说个容易实现的方法,ID注册手机认证,增加马甲的犯罪成本。

davidxtb 发表于 2013-2-6 05:26:54

W兄还是没有明白超越规则封杀一个ID的问题到底是什么,到底是你憋住了还是没考虑清楚?

Phase 发表于 2013-2-6 07:00:44

不就是trolling么....从来没听说troll还有发言权的。

davidxtb 发表于 2013-2-6 08:54:54

原帖由 wudanao 于 2013-2-6 06:01 发表 http://bbs.headphoneclu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所谓的超越规则在这里根本就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因为规则本身就不健全,超越规则又如何了呢?管理论坛说白了,不需要严格符合规则,而只需要符合情理。绝大多数情况下,符合规则的就是符合情理的,但符合情理的不 ...
你还是没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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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提一个问题供商榷:论坛发言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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