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Pan 于 2008-11-13 15:56 发表 
答:『老友一时冲动买了台新机,之後怕老婆生气不敢带回家,故暂时先放在我这里。』(注:事情要先跟某个朋友夹好口供) 。我过去和几个发烧朋友用过,证实这招有效。
兄台这招我用过了,最初买马兰士是她愿意的,因为说买回海南家里必用的,都例在新房的购件里的,给了五千,(真后悔当时没买高档些的),然后在香港买耳房,说是给海南的朋友买的,春节才带回家,当时说不到一千五(主要考滤事败以后不至于这么要命),然后又买了K601,她没直问多少钱,女儿在旁边倒是问了句,老豆,你又买耳机了,我说什么叫又买呀,那个是送的(指k172HD),三百多买的,妈米在旁边肯定听到了,既然女儿都问了,也免得她出声了,也没吱声.(那个K172HD我说是买CD机送的,),后来我买840C我说是给北京的一个朋友买的(年底来取)清仓货,蛮值的,才一千五,我说原价是三千左右的,反正她也不知道,哈哈,然后一一和哥们几个通过电话,保持口供一致!现在LP倒是纳闷了,帮朋友买东东,怎么自己天天在听,不怕把朋友的弄旧了吗?(似乎有些知道?).黑,不然怎么叫哥们呢?说实话,从没有背着LP支过钱,这回为了烧,不得不走上这条不归路..... 所以还没有引起她的注意!否则把卡收了就彻底玩完了! 现在是在谋划下笔上音箱的款,真的没招了,数目较大呀! |